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 号)有关规定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20〕22号)和《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双政办发〔2020〕18号)相关要求,由尖山区人民政府综合区属各部门、乡、街道办事处2020年政府信息完成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尖山区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sysjs.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请与尖山区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尖山区新兴大街191号,邮编:155100,联系电话:0469-4240836,电子邮箱:jsqzf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区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20〕22号)和《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双政办发〔2020〕18号的各项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工作职能,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各个方面,开展了积极有效的工作,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推动应公开尽公开
一是政策文件为重点,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区属各部门、安邦乡、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系统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在区政府网站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本年度规范性文件2个,共发布42条政策性文件。
二是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设立了脱贫攻坚、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稳岗就业、生态环境、疫情防控、灾害事故援助、公共文化体育、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重点领域专栏,向社会主动公开共发布信息461条。
三是及时公开监督检查信息。开展生态环境、医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共发布信息70条,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我区政府及其部门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公开。我区对照国省、市下放、取消、调整行政权力目录,启动市县两级权责清单梳理,调整后,本级梳理行政许可180项其中,行政处罚223项、行政强制17项,已面向社会公开。
五是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20]17号),我区完成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与公开工作,推进基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我区各行政机关共办理依申请公开1件,全部在法定时限内给予答复。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有序公开政策文件。
设立了政策文件栏目,发布我区所有政策性文件,并提供便捷有效的搜索功能,方便企业群众查询。我区司法部门依法公开现行有效的规章制度,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功能。更新调整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共清理文件10件。
(四)强化公开平台建设,突出载体服务功能。
一是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我区政府及其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建设完成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2020年11月底,我区政府已完成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更新链接工作,构建了一体化信息公开平台,并与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进行链接。
二是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2020年11月底前,按照国家、省、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改版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的通知要求,组织好本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公众号微观尖山对国家政府工作报告及解读材料的推送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市政府。
三是夯实网络安全防护。2020年底,我区政府门户网站已全部支持IPv6。
(五)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充分发挥保障作用。
一是明确领导责任。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区领导高度重视,亲自部署、检查、指导,牵头协调重要事项,把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发布时效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有效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加强机构队伍建设。通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了由区领导牵头负责、办公室具体执行、各科室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序推进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是强化培训工作。今年我区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工作5次,158人进行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6 |
+164 |
18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66 |
-143 |
223 |
行政强制 |
19 |
-2 |
17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10 |
34942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一年来的努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工作人员在对制度和规定的学习理解上存有偏差,还不能灵活运用相关制度来应对实际工作;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分类不准确、不规范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
六、2021年,尖山区政府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提高认识,转变思想。提高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信息公开的检查力度和考核机制,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加强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培训,印发信息公开平台操作指引;提高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水平,做好依申请公开的疑难复杂问题分析、典型案例指导。
二是进一步加强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各类干部培训的科目,加强对各信息公开责任单位的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切实增强公开意识;指导做好机构变更、人员变更的衔接工作,并继续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对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查漏补缺,不断提高业务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是丰富政务公开内容,探索政务公开新模式。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政务公开的平台建设,学习借鉴其他省、市、区的先进做法,推动各部门在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公众参与等方面不断探索创新,将创新意识渗透到政务公开工作上。力求我区在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上更加深入、效果上体现需求、渠道上更为便民。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为了更好地助力“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发布解读,进一步提高经济政策解读精准性,让政策更接地气,共发布42条,严格执行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丰富解读方式,采取媒体、问答、文字等多种形式解读,方便百姓了解政府政策。